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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测评体系》落实情况检查评估的通知

  • 时间:2016-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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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测评体系》落实情况检查评估的通知

教思政〔2013471

各高等学校: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1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宣部、教育部制定印发了《全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测评体系(试行)》。根据教育部工作安排,教育部将自2013年起在全国部分省(区、市)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测评试点。

  按照我省工作部署,2013年上半年原计划安排开展全省高校德育工作评估。鉴于教育部即将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测评,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决定调整工作安排,将原计划开展的德育评估工作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测评工作有机衔接,2013年我省重点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测评体系》落实情况的检查评估工作。修订后的德育评估指标体系予以印发,作为学校德育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各高校可对照指标体系加强建设。现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测评体系》落实情况检查评估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评估对象

  全省各高校

  二、检查评估内容

  《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测评体系》落实情况,以及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进展及成效。

  三、检查评估依据

  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测评体系(见附件)

  四、工作安排

  《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测评体系》落实情况检查评估,分为自查自测、材料申报和实地考察三个阶段。

  1.自查自测阶段:6月中旬至9月上旬。各高校对照测评体系认真开展自查自测工作,主要是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以取得实实在在的工作效果。

  2.材料申报阶段:924-26日。各高校自查自测工作结束后,要形成本校自测工作报告,报送至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自测工作报告内容包括:学校党委关于本校测评工作开展情况和自测结论的报告;测评体系逐条内容的落实情况报告;整改工作情况报告;以及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3.实地考察阶段:10月至11月。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1.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测评体系》落实情况检查评估,是贯彻落实中央16号文件、深化推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举措,是评价近年来各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手段。各高校要充分认识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测评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测评作为与德育评估同等重要的工作,认真抓好抓实。

  2.各高校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学习研究测评体系,层层分解工作任务,并对照测评体系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3.请各高校于920日前将本校自测工作报告的电子版发送至szc729@126.com,纸质材料加盖学校党委公章后,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材料报送时间:924-26日。报送地点:戴斯·泓源酒店(原豫财宾馆)。宾馆地址:郑州市政七街与红专路交叉口。

  省教育厅思政处联系人:徐军保,联系电话:0371-69691951

  附件: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测评体系

   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 河南省教育厅

   201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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